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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肥罗准备起诉金嗓子滥用肖像了。报道说金嗓子花30万欧元请肥罗吃了顿饭,然后就顺便拍了下照,由此诞生这个广告。

话说就是当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金嗓子广告,肥罗傻呼呼在13亿观众面前举起金嗓子的盒子,傻笑了将近3年,背景声音是很强劲的“广西金嗓子”。我当时就像金嗓子是怎么说动肥罗来帮它做广告的啊,简直太牛了。凭我当时的理解我就觉得肥罗可能被金嗓子的人利用了,正常手续的话,我不太相信金嗓子有这个实力请的起肥罗做广告,而且既然请的起的话,为什么广告本身做的这么下三滥。(联想最近的“小罗广告”虽然不是很棒,但也说的上ok,而且人家完全按照法律办事,合同半年就是半年的广告。)

我一向最最最最最最鄙视完全充斥你耳朵重复产品名字的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把观众当白痴的广告,这里我不得不骂一下中央台,作为中国国家电视台也会播放这种广告,更为甚者的是一些无耻的地方台,播放这种广告简直是侮辱所有观众,这种制作成本在200块左右的广告,光光放几张图片动来动去,一行大字,背后一个SB猛喊3-6遍广告词,然后花了几十甚至几百万在电视上放,我觉得一个企业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凡是遇到这种广告,你换台也来不及,一般也就10秒以内,(某些恶心的地方台会连放三遍,这种电台后来都会被我屏蔽掉。),我肯定大多数人都会记住这种恶心的广告,没办法的。我相信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本人今生今世不会购买这种白痴的产品或服务。希望中国各级电视台在播放广告的时候也要审核一下,太白痴的广告不要拿出来戕害广大观众,不是不反洞能赚钱就能播的,电视好歹也算有一点公益性吧,你不陶冶国民的情操,但也不能肆意践踏我们的感受啊。不要怀疑人民的的审美能力,好广告我们看得懂,不要让我们看到鬼子充满创意的佳作时再妄自菲薄了。